新公司法普法系列---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重大变化解读一:
一、 出资期限:
1、2024年7月1日(新公司法实施之日)以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,股东出资期限为: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。
2、对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公司,国家市场监管局给了3年过渡期,由公司在2027年6月30日前自行调整至5年认缴出资期限,调整需记载于公司章程及依法公示。
简单理解: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的,剩余认缴期限超过8年的,股东最迟需要在2032年7月1日前实缴到公司。
二、出资方式:
增加了股权和债权两种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,但需满足的条件是: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,应当评估作价,核实财产,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撰稿人:刘 宗 律师